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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电教设备报废制度
作者:本站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发布时间:2006-11-13 11:09:36  发布人:zhuy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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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十二、电教设备报废制度 1、在节省开支、物尽其用的前提下,对于一些老化、严重损坏不能修复(或过时)设备可以申请报废。 2、申请报废由电教组长(或管理人员)填写“电教设备报废申请单”,主管部门领导审核,校长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并清账。“报废申请单”须写明报废设备名称、型号(规格)、编号、单价、数量、调拨购入日期、报废日期和报废原因等。 3、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或较高价值或量大的设备,须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。市直属市教育局备案。 4、为了物尽其用,节省开支,报废仪器、设备可拆件维修或折价转让等途径处理,亦可捐赠贫困地区的学校。     广东省惠州市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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